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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郡竹山庄竹山寄台南本町明信片貼昭和13年貳銭年賀切手

Uploader: NIKKOPublication: 2016-08-16
Basic Information Category: Stamps & Postcards Subcategory: Postcards (Cancelled) Year: 1938 CE Century: 20 CE Country of Origin: Japan
SpecificationLength: 14.2 cm Width: 9.2 cm
Description
這張由竹山郡竹山庄竹山的林榮火寄台南本町的明信片,貼有昭和13年貳銭年賀切手,並銷昭和13年(1938年)3月8日台灣竹山櫛型戳。這其實是一張出貨單(出了八張圓竹蓆),而大東商行的產品幾乎都跟竹子有關,可以想見竹子對當地人的生計有多麼密切的關係。其實臺灣總督府在1907年(明治40年)曾經強制將竹山周邊的竹林地劃為國有,然後又預約放領給三菱財閥獨佔當地的竹林。三菱財閥在獨佔了竹林使用權之後,設立了製紙所準備取竹造紙,而當地居民取竹卻硬是被加上重重限制。這種作法如同是硬生生地斷了他們的生計,當地居民只好不斷地陳情抗爭,甚至還一度發生了「林圯埔事件」。

另一方面,台灣三菱製紙所在產品品質不如預期的情況下,導致收支不能平衡而於1914年(大正3年)停辦。當地居民原本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沒想到三菱居然提出購買該片竹林的計畫。原本自己的地,被國家徵收變成公有地還出租給財閥已經夠窩囊了,沒想到現在公有地居然又要變成財閥的私有地(不幸地,這種事情一直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是不斷地發生)。當地居民一聽簡直炸了鍋,除了採取法律行動,同時進行更激烈的抗爭,包括拒納租稅、公課、不履行保甲義務、公學校不就學等行動。

在面對輿論壓力下,臺灣總督府仍執意於1925年(大正14年)批准將林地賣給三菱財閥。不過,同時也與當地居民協商,允許居民以稍低價格向三菱購買竹材、自用竹筍及薪材免費,以及保障工作機會等等優惠,才讓事態稍微緩和。1932年(昭和7年)三菱會社台灣事務所獨立改稱為圖南產業株式會社,不過還是繼續以出租竹林為主要業務。這張明信片背後的時空背景正是當地居民被迫向圖南產業繳交原本根本不需要支付的租金之後,才能取得竹產品再加工轉賣的結果。

當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之後,也一併沒收了日本政府及財閥所有的在台資產。不過國民政府也是定調採用當時日本政府的政策,就是要求當地民眾繼續向國家繳納租金,才能使用該國有地。當地居民在多次協商未果之餘,只能無奈成立合作社,合力向政府承租原本祖先免費使用的竹林地,延續竹山的傳統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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